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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醒!11月2日至11月21日,广州全域禁飞无人机、热气球、孔明灯等

2026年03月14日 01:26
 

为保障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赛事期间的空域安全,广州市人民政府于20251017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对外发布《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期间加强“低慢小”航空器地面防范管控工作的通告》以下简称“通告,该通告自1019日起正式施行。

112,通告正式进入第二阶段实施,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全面启动“低慢小航空器禁飞管控

通告原文

根据通告明确的管控时序,第二阶段禁飞时间为20251120时至112124,覆盖范围由第一阶段的局部合围区域升级为广州市全域行政区域。通告涉及管控对象涵盖所有低空、慢速、小型航空器,具体包括飞行高度1000米以下、速度小于200公里/小时、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方米的飞行目标,常见类型有无人机、航空模型、滑翔伞、热气球、孔明灯及其他空飘物等十余类

通告强调,除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安全保障、应急救援、警务执勤、电视转播等特殊任务外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管控时段、区域内施放或飞行“低慢小航空器,特殊飞行需依法报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。对于违反管控规定的行为,将由主管部门依法处置;构成治安违法的,给予治安管理处罚;若涉嫌犯罪,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通告实施期间,市民群众发现违规飞行行为可拨打110报警电话反映。

此外,第二阶段管控结束后,第三阶段将于121日启动,届时禁飞范围为越秀、海珠、天河、白云、黄埔等五区行政区域

《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期间加强“低慢小”航空器地面防范管控工作的通告》

一、管控时间和区域

(一)2025年10月19日0时至11月1日24时广州市科韵路、华观路、科学大道、开泰大道、科丰路、丰乐路、港前路、黄埔大道东、鱼珠东路、临江大道合围区域内禁飞。

(二)2025年11月2日0时至11月21日24时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禁飞

(三)2025年12月1日0时至12月15日24时越秀、海珠、天河、白云、黄埔区行政区域内禁飞

二、管控对象

本通告所称“低慢小”航空器,是指低空、慢速、小型航空器,即飞行高度在1000米以下、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/小时、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飞行目标,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(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)、滑翔机、三角翼、动力三角翼、载人气球(热气球)、飞艇、滑翔伞、动力滑翔伞、无人机、航空模型、无人驾驶自由气球、系留气球、孔明灯及其他空飘物。

三、管控措施